202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科发传播字〔2015〕7号)《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研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 总体情况
2022 年,上海高研院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院党组各项决策部署,谋划推进使命驱动的建制化基础研究,产出多项重大科技成果,各项工作按研究所“十四五”发展规划全面展开。进一步加强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升工作透明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依规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研究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上海高研院持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不足:信息公开频道的栏目内容符合相关规定,但个别栏目存在更新不及时、栏目分类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上海高研院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中科院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相关频道建设,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相关科技进展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