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规范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院院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根据中国科学院2022年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视频会议的要求,8月25日下午,院地合作与产业化处、科技发展处、人力资源处、院办公室等四个职能部门联合举办了对外合作交流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关联业务、工作人员兼职管理的宣贯培训会议。上海高研院副院长黄伟光、魏伟出席会议并给予工作指导部署。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此次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得到了科研人员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会议共计近70位科研和管理人员参加,会议由院地合作与产业化处处长张丽亮主持。
魏伟在宣贯动员讲话中指出,当前全球科技创新格局正发生深刻演变,国家和中科院多次强调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中科院采取一系列举措规范院属单位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贯穿于科技创新、科研项目管理的全过程。科研人员在对外合作交流特别是在涉及关联业务以及员工企事业兼职中更加要特别注意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他希望大家珍惜此次学习机会、学有所获。
张丽亮就《中国科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属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行了宣贯,从《通知》的要点、相关问题和风险、注意事项等角度做了详细的解释说明,并通过案例分析提示对外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风险以及防控措施,同时就上海高研院对外合作交流相关经济合同中拟增加知识产权保护及中科院品牌使用等方面的条款进行意见征询。
人力资源处处长王晓静、科技发展处刘婷婷分别介绍了工作人员兼职和在职创办企业、规范开展关联业务等制度和管理要求,希望广大科研人员在兼职和关联业务中特别注意保护高研院的知识产权,避免利益输送。
最后,黄伟光作总结讲话,他再次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希望科研中心与职能部门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协同配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导向作用,将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具体的科研项目管理和对外合作交流活动中。
此次培训宣贯,使科研人员充分意识到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职责和使命,明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定位和目标,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以及自觉维护中科院品牌的意识,助力推动上海高研院的科研创新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