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科研人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于已发布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具体内容可通过下面链接访问,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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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接收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人可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在线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将“姓名”、“电子邮箱(登录账号)”、“证件号”以及“申报项目类别”发给科技发展处联系人(吴通,wut@sari.ac.cn)申请开通账号。
请申请人参照附件形式审查明细表逐项认真审查,同时信息系统会对申请书部分内容的合规性进行校验。鉴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为避开信息系统高峰,且单位需要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请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于2023年3月6日17:00前在线完成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首次提交(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后,在基金委确认前可由单位管理员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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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一)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二)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注意:切勿使用2022年生成的版本),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三)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
(四)对于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五)限项申请规定政策变化
1.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限项规定
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上述类型项目数合计限为 1 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的上述类型项目数合计限为 2 项(注意:作为主要参与者2022 年及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2023 年及以后批准的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科技创新 2030—重大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请和承担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 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课题)不计入统计范围。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 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以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和“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科学仪器方向)项目总数合计限1 项。
(六)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七)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吴通,20325061,wut@sari.ac.cn
附件:1. 2023年度基金委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
2.申请规定
科技发展处
2023年2月7日
2.申请规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