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和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文件的通知
时间:2021-11-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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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大家好!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等一系列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文件和改革措施,有力地激发了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创新活力,促进了科技事业发展。但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仍然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经费管理刚性偏大、经费拨付机制不完善、间接费用比例偏低、经费报销难等问题。 

为有效解决问题,更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国务院办公厅于202185日颁发了《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文件。为帮助各位老师和相关部门更好地了解和落实文件精神,财务处将《若干意见》在院门户网站和院内部网站予以转发,供大家参考学习。 

特此告知。 

财务处  

20211122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