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1-09-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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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实验室: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指南链接: 

http://stcsm.sh.gov.cn/zwgk/kyjhxm/xmsb/20210927/418885c20cce4d4dbedab2351a18599f.html 

2022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分为面上项目和原创探索项目,均为单位限项,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面上项目:单位择优推荐的项目申请数及申报注意事项,另行通知。原创探索项目:择优推荐1项。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提前与科技发展处联系,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http://czkj.sheic.org.cn/)填写申报材料,并20211015日下班前在线提交,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如申请数超过单位限项数,科技发展处将以适当方式组织遴选,确定推荐的项目经单位在线审核后将正式提交科委。  

联系人:科技发展处王晖  

联系方式:20350952 wanghui1@sari.ac.cn  

  1. 征集范围 

专题1 面上项目 

支持目标:为加强上海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鼓励自由探索,提升创新策源力,进一步巩固本市科学技术发展基础。 

执行期限:202241日至20253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 

项目负责人要求:2020年度和2021年度连续两年作为项目责任人申请基金未获资助的,2022年度暂停申请一年。 

专题2 原创探索项目 

支持目标:进一步引导和激励优秀青年科研人员提出学术新思想,开展风险性强、原创性强的基础研究工作,推动引领性原创成果的突破。 

执行期限:202241日至20253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年龄应未满40周岁(在19820101日及以后出生)。 

二、 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2.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3.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科技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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