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部门:
根据中科院与泰国科技发展署(NSTDA)签署的合作协议,自2020年起,双方每年拟共同择优支持2-3个合作研究项目。根据院国际伙伴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双方合作的协议,现联合公开征集2022年度CAS-NSTDA合作项目:
http://www.bic.cas.cn/tzgg/202103/t20210310_4780152.html
1.资助领域:本年度CAS-NSTDA合作项目将重点支持生命科学和材料科学两个领域,且注重于应用研究、技术示范和技术转移转化的合作研究项目;
2.资助周期:项目资助周期为3年,自2022年1月1日启动,2024年12月31日结束;
3.资助标准:我院对每个合作项目提供的资助总额不超过60万元,分三年拨款,每年20万元;
4.资助经费使用原则:资助经费限用于双方团队之间科研合作交流所直接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派遣方承担其国际旅费和保险,接待方承担当地旅行、住宿和相关科研费用。
5.申报时间:自2021年3月10日起至2021年5月10日截止;
6.申报渠道:中方申请人应填写可行性论证报告书,由主申请人登陆新一代ARP系统国际合作模块,点击“国际伙伴计划-可行性报告-新建”模块后按要求填写。“项目类别”栏中应选择“中国科学院-泰国科技发展署合作研究项目”;项目实施时间自2022年1月1日启动,2024年12月31日结束;并在附件中提交与可行性报告内容一致的申请书英文版以及项目汇总表。
7.申报数量:每个单位申报合作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项;
联系人:科技发展处闫佳宁
联系方式:20325027,yanjn@sari.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