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上午,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简称“高研院”)召开第一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高研院副院长、工会主席黄伟光主持。
会议召开前,高研院工会对职代会议案进行了广泛的意见征询,在各基层分工会的全力支持和配合下,共征集职工代表意见和建议共11条。针对意见和建议,人力资源处、综合保障处等部门人员在会上进行了一一解答,并对建议采纳情况和根据意见对议案修订的情况做了详细说明。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人员聘用管理细则》《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科技人员离岗创业管理细则》《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2017年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方案》《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补充住房公积金缴纳事项等六项制度和方案,大会表决决议也获得了全票通过。
黄伟光在讲话中指出,职工代表大会是广大职工进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职工代表要行使好权力,更要履行好职责和义务,认真代表职工参与到高研院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共同为高研院的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出智出力。同时,希望各位代表把今天的会议精神传递给更多职工,动员广大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将要召开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实际工作,把广大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科院重点任务部署上来,统一到实施“率先行动”计划的具体实践中来,统一到高研院中心工作上来,凝心聚力,砥砺前行,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