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通知

国际合作局关于申报2025年度一带一路暨发展中国家科技培训班项目资助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4-06-17 来源:
【字号:

各中心、部门:

为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加强“一带一路”国家及发展中国家科技能力建设,培育与我院开展长期国际合作的伙伴,根据《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关于“一带一路”暨发展中国家科技培训班资助计划的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现开始2025年度“一带一路”暨发展中国家科技培训班资助计划的申报工作。

该项目需通过ARP国际合作系统中的“涉外会议-发展中国家培训班”模块进行填报申请,每个单位限报2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4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及时与国际合作处联系。

 联系人:闫佳宁 yanjn@sari.ac.cn 20325027

具体通知如下:

一、该计划支持院属单位结合各自的科研需求,面向“一带一路”暨发展中国家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国内或国外举办线下科技培训班,为发展中国家培养科技人才。

二、每个培训班培训时间不少于14天,培训学员不少于20人,资助金额不超过60万元。

三、培训班的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培训费、接待费、国际旅费、毕业生证书制作费、管理费、税费等。其中,培训费包括讲课费、翻译费、教材、教学及科学实验材料费、资料费、当地交通费和实地科学考察等发生的国内城市间交通等费用;接待费包括学员日常伙食、住宿、健康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等。上述各项经费的预算和支出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四、承办单位须负责落实学员招收、培训和接待工作,安排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和外语水平过硬的老师授课,设计培训课程,编制培训教材,提供教学场地,采取课堂讲座、现场教学、访谈交流、实验室参观和野外科学试验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

五、在培训班结束后,应按财务规定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并保存所有学员的护照复印件、签证复印件和入境签章复印件等完整档案材料;在培训班结束后两个月内通过ARP系统报送学员信息、项目总结和学员个人总结。后期,承办单位应与学员保持联系,及时在ARP系统中更新学员信息。

六、往年已获批资助并已执行完毕的单位,需在今年申报前提交相关总结,否则不得申报2025年度的相关资助计划。


国际合作处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