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实验室: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指南链接:http://stcsm.sh.gov.cn/zwgk/kyjhxm/xmsb/20221201/f0c7d31a72f24de6aafd248bbb349aac.html
2023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分为面上项目和原创探索项目,均为单位限项,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面上项目:单位择优推荐的项目申请数及申报注意事项,另行通知。原创探索项目:择优推荐1项。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提前与科技发展处联系,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https://czkj.sheic.org.cn/czkjtr/index.jsp),通过一网通办登录填写申报材料,并于2022年12月12日下班前在线提交,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如申请数超过单位限项数,科技发展处将以适当方式组织遴选,确定推荐的项目经单位在线审核后将正式提交科委。
联系人:科技发展处 王晖
联系方式:20350952 wanghui1@sari.ac.cn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面上项目
支持目标:为加强上海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鼓励自由探索,提升创新策源能力,进一步巩固本市科学技术发展基础。
执行期限:2023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
专题二、原创探索项目
支持目标:进一步引导和激励优秀青年科研人员提出学术新思想,开展风险性强、原创性强的基础研究工作,推动引领性原创成果的突破。
执行期限:2023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年龄应未满40周岁(在1983年01月01日及以后出生)。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2.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3.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科技发展处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