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2-06-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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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部门:  

为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海外优秀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和创业,根据中央和本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关于新时代上海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沪府规〔20211号)、《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029号),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启动实施2022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简称“浦江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指南内容可通过下面链接访问相关网站。 

http://stcsm.sh.gov.cn/zwgk/kyjhxm/xmsb/20220616/2b50f4d2b68d44e48efa10e895d11ef8.html 

浦江计划实行单位不限项,分为四种类别进行申报和资助,其中:A类(科研开发类)、B类(企业创新创业类)、C类(社会科学类)和D类(特殊急需类)。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提前联系科技发展处,按照指南中的时间和要求,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并于申报截止日期前提交。 

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2624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271416:30 

联系人:科技发展处 王晖 

联系方式:20350952 wanghui1@sari.ac.cn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A类(科研开发类) 

  申报主体要求:申请人应在本市高校、科研院所(含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从事自然科学和技术研究; 

  执行期限:2022101日至20249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30万元。 

  专题二、B类(企业创新创业类) 

  申报主体要求:申请人应在本市企业从事科技创新研究,或由申请人创办科技型留学人员企业; 

  执行期限:2022101日至20249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30万元。 

  专题三、C类(社会科学类) 

  申报主体要求:申请人应在本市单位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类创新研究,或由申请人创办文创类留学人员企业; 

  执行期限:2022101日至20259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5万元/人、50万元/团队。 

  专题四、D类(特殊急需类) 

  申报主体要求:申请人所从事的创新研究或创办的留学人员企业,符合本年度特殊急需人才资助领域,且由相关单位择优推荐; 

  执行期限:2022101日至20249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5万元(社会科学)或30万元/人(自然科学)、50万元/团队。 

二、申报要求 

申请人为来沪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其中包括入外籍留学人员、赴中国港澳台地区学习的留学人员,或者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赴国外学习的留学人员,除满足《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见附件3)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2-01-01及以后出生),入选后须全职入境来沪创新创业,且每年在沪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申报团队的申请人应不少于3人,且全部成员均应符合相关申请条件,且须作为团队被本市单位整体引进或作为创业团队共同创业。 

  2. 来沪工作从事创新研究的留学人员一般于202011日后入境,来沪创业的留学人员一般于201811日后入境。尚未入境但已同本市用人单位达成明确聘雇意向或已同有关创业园区达成落地意向的留学人员及团队,也可按有关规定申报。在境外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及入境工作和创业时间均以出入境记录为准。鉴于新冠疫情因素,原定留学计划于202011日后结束,但因受境外疫情影响而提前入境的留学人员,可按计划完成在线学习和交流后根据要求申报。 

  3. 2022年度特殊急需类申报事项: 

  年度资助领域: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及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环境资源、基础软件、5G、新一代通讯和网络、公共卫生管理、海外人才政策研究等; 

三、申报方式 

  1. 所有申请人须先进行申报资格认定(有关事项见附件2),凭认定号提交的申报项目有效。在线认定有效提交时间为2022616日至711日。 

  2.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 

  (1A类、B类:申请人通过“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http://czkj.sheic.org.cn/)进行申报:  

  (2C类、D类:申请人通过上海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ggfw.rsj.sh.gov.cn/)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