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ANSO联合研究合作专项(以下简称“ANSO合作专项”, http://www.anso.org.cn/)即日起征集本年度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提前联系科技发展处,并于7月11日前在“ANSO项目管理平台”提交申请。
联系人:科技发展处 侯铮迟
联系方式:houzc@sari.ac.cn,13818279326
一、项目定位
ANSO合作专项旨在充分利用中国科学院及国内的科研力量和资源,以科研创新、落地示范和技术转化为手段,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解决关键民生福祉问题,促进当地科教、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用科技合作促进民心相通,服务“一带一路”高质量建设。
二、申请资格
1、项目合作单位不少于3个(不含牵头申请单位),其中包括2个及以上不同国别的机构,鼓励与ANSO成员机构(附件1)开展合作。
2、项目牵头申请单位须为中国科学院院属研究机构,项目负责人须为中国科学院在职科研技术人员,且未牵头在研的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项目和ANSO项目(专题网络平台除外)。
3、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须一并提交与外方单位签署的合作协议、或外方合作伙伴愿意参与项目的证明材料(书面承诺书、沟通邮件等),知识产权归属根据合作方签署的协议办理。
三、资助重点
坚持“需求牵引、问题导向、多方参与、影响优先”的资助原则,聚焦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致力于改善区域和全球民生福祉,以ANSO平台为出口,推动国内的科研、技术创新成果在国外开展联合研究和应用示范。重点支持以下领域:
“双碳”目标:聚焦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实现,包括节能减排技术、储能技术、低碳交通、生物固碳、可再生能源等。
生命健康:聚焦增进生命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领域,包括清洁水和空气、健康和疾病防控、生物多样性与生物安全、低成本医疗等。
粮食安全:聚焦影响可持续农业发展的重要领域,包括极端事件预测(洪水、干旱、滑坡、泥石流和其他自然灾害)、气候预测、农情监测、高效农业、水土保持、病虫害防治等。
四、遴选原则
结合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建议书遴选工作。
重要性:满足应对全球或“一带一路”国家科技挑战的共同需求,聚焦民生需求等问题。
基础性:已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相关科技合作,前期合作基础扎实,具有丰富的多边合作经验。
可行性:目标清晰、内容具体、方案路径可行,合作方可提供政策、资源等保障。
集成性:能借助ANSO及成员机构平台网络和资源,与其他“一带一路”相关资源集成,形成集合效应。
有效性: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高质量发展;有效拓展ANSO科技创新能力、国际合作网络和影响力;形成一定的技术、产品或标准的落地;在沿线国家中产生一定的社会或经济效益和影响。
五、资助额度与周期
1、资助额度:100-150万元/项,分年度拨款;
2、资助期限:三年(2023年1月-2025年12月)。
六、申请材料提交
1、项目申请人进入“ANSO项目管理平台(中文界面)”http://8.140.155.159,点击“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下载的注册表单须经所在单位确认盖章,激活个人账户后开始填报项目建议书,具体操作详见平台用户手册(附件2)。
2、完成平台提交后,导出PDF版项目建议书,完成签字盖章后,将完整项目建议书的扫描件上传提交。
3、每个牵头申请单位提交项目不超过3项。各单位对本单位项目建议书完成审核后,由申请人通过平台上传签字盖章版。
附件2:ANSO项目管理平台用户手册.doc
附件3:ANSO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版).pdf
附件4:ANSO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