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部门:
根据中科院与韩国国家科技理事会(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NST)签署的谅解备忘录精神,双方2023年将共同择优支持合作研究项目,现面向全院公开征集。每个单位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提前联系科技发展处,并于7月11日前ARP提交申请。
联系人:科技发展处 闫佳宁
联系方式:yanjn@sari.ac.cn,20325027
一、项目说明
1.征集领域: New Energy / New Materials
2.项目年限:不超过2年,于2023年1月启动。
3.资助方式及标准: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资助科研人员交流费用,少量经费可用于开展合作研究。中方对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60万元,分两年向项目承担单位拨款;韩方对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1亿韩币。项目执行过程中原则上由派遣方承担国际旅费和保险,接待方承担当地旅行、住宿和科研等费用。
二、申报要求
1.材料要求:申请人登陆新一代ARP系统国际合作模块,点击“国际伙伴计划-可行性报告-新建”模块后按要求填写。“项目类别”栏选择“中国科学院-韩国国家科技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项目实施时间自2023年1月1日启动,2024年12月31日结束;并在附件中提交与可行性报告内容一致的项目汇总表(附件1、附件2)。
2.中方申请人须有明确的韩方合作伙伴和机构,中方申请人单位应为中国科学院院属单位,韩方合作伙伴单位应为NST下属研究机构(机构清单详见https://www.nst.re.kr/nst_en/member/03_01.jsp )。中方申请人向我院递交申请的同时,韩方合作伙伴须同时向NST递交申请,中方或韩方单方递交的申请不予受理。
3.正在执行我院其他国际合作伙伴计划项目且于2022年12月31日前未结题的,不能申请2023年度合作研究项目。
三、评审与立项
1.双方将对项目申请分别进行评审,并根据双方的评审结果协商确定资助项目。
2.资助项目将于2022年10月份确定,双方各自通知获得资助的项目承担单位。
3.我院将向获得资助的项目承担单位发放立项通知。
附件:1.项目汇总表-中文
2.项目汇总表-英文
附件2项目汇总表(英文).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