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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1年度 “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学仪器领域和技术标准项目申报指南。具体指南内容可通过下面链接访问相关网站。
因两类项目均实行单位限项,需由单位遴选择优申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提前与科技发展处联系,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http://czkj.sheic.org.cn/)填写申报材料,并按照院内提交截止时间在线提交,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如申请数超过单位限项数,科技发展处将以适当方式组织遴选,确定推荐的项目经单位在线审核后将正式提交科委。
联系人:科技发展处 王晖
联系方式:20350952 wanghui1@sari.ac.cn
一、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学仪器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http://stcsm.sh.gov.cn/zwgk/kyjhxm/xmsb/20210810/ab2ee5e0a1f64952ad3dcabe7ebc9e77.html
1、征集范围
专题一、科学仪器与设施部件研制开发
研究目标:围绕本市具有明显领先优势的高端科学仪器和大科学设施的开发和应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与部件研制攻关,提升上海科学仪器和大科学设施原创性研发和产业技术创新能力。
研究内容:(1)原创性科研仪器和大科学设施核心部件研制。面向科学前沿,以科学目标为导向,聚焦对探索自然规律、突破科学原理、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与大科学设施核心部件的研制。重点关注:本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新基建相关设施配套高端仪器部件,应用于生命科学、先进材料等领域的科研仪器。(2)面向应用的科学仪器开发。聚焦高端通用科学仪器和专业科学仪器的仪器开发、应用开发、工程化开发和产业化开发,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学仪器技术及产品。重点关注:中高端色谱仪器、高端光片显微镜等。
执行期限: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50万元。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研究内容(1)为高校和科研院所,研究内容(2)为企业。
专题二、化学试剂研制开发
研究目标:面向生物医药、食品安全、材料检测等应用领域,配套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化学试剂。
研究内容:针对仪器分析用配套试剂、专用特种试剂和标准物质,开展合成技术、提纯及质量控制技术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
执行期限: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企业。
专题三、仪器共享配套操作与应用技术研究
研究目标:提升大型科学仪器操作应用的技术水平,形成仪器共享的操作流程和应用技术,提高科研设施与仪器利用率。
研究内容:针对加盟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30万以上大型科学仪器,开展有关测试、实验、应用方法研究,拓展仪器的应用功能。
执行期限: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0万元。
2、申报要求
(1)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2)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3)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时,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国内外合作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涉及知识产权实施许可或知识产权转让的须提供相关复印件等材料。
(4)同一法人单位限报3项。
3、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9:00,正式提交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1年9月6日16:30。高研院院内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下班前。
二、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技术标准项目申报指南
http://stcsm.sh.gov.cn/zwgk/kyjhxm/xmsb/20210809/65cf9666e5f74c70ba0dc88bca2d5be8.html
1、征集范围
研究目标: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及民生安全保障需求,开展产业支撑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及团体等各层级技术标准,发挥技术标准对产业发展及民生安全的支撑引领作用。
研究内容:重点支持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集成电路、工业互联网、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海洋科技等重点领域,以及新基建、城市数字化转型、碳达峰碳中和等战略任务的关键共性技术标准研究。
执行期限:2021年9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
(1)非定额资助。
(2)研究目标为国际标准的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其它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30万元。
2、申报主要要求
(1)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2)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3)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时,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国内外合作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涉及知识产权实施许可或知识产权转让的须提供相关复印件等材料。
(4)同一单位申报项目不得超过3项。
3、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9:00,正式提交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1年9月3日16:30。高研院院内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下班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