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通知

国际合作局关于征集2019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8-08-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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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部门:  

根据国际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现启动2019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PIFI)申报征集。本次征集项目包括:国际杰出学者、国际访问学者、国际博士后、特需人才、青年学者津贴项目。请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一、申报时间及方式: 

2018731日至20189211700前,通过ARP“国际人才计划”模块提交申请,至国际合作主管审核,经院属单位审查合格并同意后提交。 

联系人:科技发展处国际合作办公室  

刘建周(liujz@sari.ac.cn, 20325072 

常琳玮(changlinwei@sari.ac.cn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须事先激活本人在院国际人才交流平台http://international-talent.cas.cn)账号并完善英文简历后方可通过ARP系统填报PIFI项目申请。往年申报时已经在国际人才交流平台激活账户并完善过个人简历的,无需操作。(具体激活方式和用户名等信息请与研究所外事或所内外国人才引进工作管理人员联系) 

2.境外执行:项目需要在境外(院级境外机构和中外联合研究单元,及经国际合作局认定的所级境外机构)执行的,须在申请时提交附加说明材料,说明在境外执行项目的必要性,并就如何保障项目境外执行进行说明。 

3.申报审核:院属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应对照本通知要求,对所有申报材料和申报资质进行初审,并征询本单位国际合作和人事部门意见后通过系统提交。院属单位同时需将申报函和申报汇总表于申报截止日前将电子版和扫描件一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最终申报以ARP提交数据为准。 

4.申报延续:国际访问学者项目可申请延续资助。延续资助须通过“延续资助申报”模块申报。项目正在执行且进度未达到计划来访总时长50%的,不得申请延续资助。 

三、申报材料: 

附件材料根据要求为每个文件逐一编号和命名,并转化为PDF版本后合并为一个压缩包上传。根据申报的项目类型不同,需上传的材料应包括: 

  1. 国际杰出学者、国际访问学者、国际博士后项目 

  1. 外国专家亲笔签字(或电子签名)的英文申请表(见附件1);②外国专家近期免冠证件照;③护照身份信息页扫描件;④英文合作研究计划;⑤个人简历;⑥中方合作者推荐信(中文)1封。申报国际博士后项目的,还须另外提交;⑦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可证明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相关材料;⑧国外教授的推荐信2封,其中1封为申请人现所在单位导师推荐。 

  1. 特需外国人才 

中方合作者个人简历;②拟与外方人员签订的工作合同文本(需写明到岗日期、薪酬、待遇、双方责任等) 

  1. 外国青年学者津贴 

依托单位与外国学者现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②依托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见附件2)。③外国专家在华工作许可证复印件。 

  1. 延续申报 

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本所ARP国际合作系统选择原项目类型中的“延续资助申报”模块,逐项认真用中文填写并提供以下材料: 

外方申请延续资助的英文申请信;②正在执行的项目,须提供护照页和出入境验讫章记录。 

四、项目执行期限: 

所有项目申报时须确保可在截止时间前执行完毕,请根据项目执行期限要求填报相关申请表格。 

1.国际杰出学者 

项目执行时间截止至2020430日。在项目执行周期内须来我院开展不少于1周的学术交流活动,且在2个以上院属研究所或大学进行学术交流。 

2.国际访问学者 

执行时间截止至2020430日,资助期为2-9个月。项目实施周期内可分段执行,每段在我院连续工作不得少于30天。 

3.国际博士后 

执行时间截止至2021430日,资助期2年,项目实施周期内不得随意减期或分段执行。 

4.特需外国人才 

资助期为2-3年,项目实施时间从人员到岗之日起计算。 

5.外国青年学者津贴 

资助期为3年,项目实施周期为项目年度11日起计算。 

请各单位认真确认项目执行时间,确保项目执行率。对于无故、随意缩短执行时间的,将列入信用系统,禁止其申报PIFI项目。 

 

附件1、PIFI英文申请表.xls
附件2、申请外青津贴项目外国专家在职证明.docx
附件3、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