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部门:
根据中科院与伊朗科技副总统办公室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双方2019年将共同支持3-6个合作研究项目和3个双边学术研讨会。现面向全院征集。
一、合作研究项目
1. 征集领域:纳米技术、脑认知科学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先进材料、水科学和医学工程。
2. 项目年限:不超过3年,于2019年1月启动,2021年12月底前结束;
3. 资助方式及标准:中方对每个合作研究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75万元,分三年向项目承担单位拨款。派遣方承担国际旅费和保险,接待方承担当地旅行、住宿和科研等费用;
二、学术研讨会
1. 征集领域:纳米技术、脑认知科学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先进材料、水科学和医学工程。
2. 项目年限: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间执行,一周以内;
3. 资助方式及标准:派遣方承担国际旅费和保险,接待方承担当地旅行、住宿和会务费用(如会议在伊朗召开,由伊方提供会务资助;如会议在中国召开,由我院提供会务资助);中方对每个会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向会议举办单位拨款。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5月28日下午16:00。
2. 材料要求:申请表(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发展处国际合作办公室,文件标题按“CAS-伊朗科技副总统办合作研究项目_研究所名称_申请人姓名”及“CAS-伊朗科技副总统办双边研讨会_研究所名称_申请人姓名”格式命名;
3. 每个单位申报合作项目和会议的总数不超过2项;
4. 中方申请人必须有明确的伊方合作伙伴和机构。中方申请人向我院递交申请的同时,伊方合作伙伴必须同时向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递交申请,中方或伊方单方递交的申请不予受理。
5.已获本基金支持尚在执行中的联合项目/双边研讨会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参与本次征集。
四、项目评审和立项
1. 双方将对项目申请分别进行评审,并根据双方的评审结果协商确定资助项目和会议;
2. 资助项目和会议将于2016年9月份确定,双方各自通知获得资助的项目和会议承担单位;
3. 我院将向获得资助的项目承担单位发立项通知。
五、联系人
1. 科技处国际合作办公室:闫佳宁
电话:20325027
电子邮件:yanjn@sari.ac.cn
2. 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咨询电话
Payam Parsizadeh
Iran 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
The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Tel: +98 21 82161117
Fax: +98 21 88003981
Email: international@insf.org, payam.parsizadeh@gmail.com
附件:
1.合作研究项目申请表
2.双边研讨会申请表
附件2.双边研讨会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