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通知

关于转发上海市2017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一带一路”青年科学家交流国际合作项目指南的通知
时间:2017-08-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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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部门: 

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17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一带一路”青年科学家交流国际合作项目(以下称“青科项目”)指南。 

一、征集范围 

目标:重点资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与我签订科技合作协议国家和地区的青年科学家,来沪与我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科研工作,促进上海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科技交流与长期合作。 

考核指标:外籍青年科学家来沪工作和交流情况;项目开展情况及论文发表成果等情况。 

研究领域:自然科学领域。 

经费额度:本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项。其中不超过50%的人员费用,须全额用于外籍青年科学家。 

执行期限:两年,在2019930日前完成。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具备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及国际合作基础。 

2、申请项目的内容中须包含接收1名外籍青年科学家(国籍所在国别清单见附件)来沪全职从事12个月及以上的科研工作。外籍青年科学家所从事的岗位应为非学历教育。 

3、本项目面向的外籍青年科学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国籍在项目重点国别清单之列(不包括曾放弃中国国籍人员);(二)在国籍所在国家和地区拥有从事科研的正式工作,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三)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以申报截止日为准);(四)承诺资助期间全职在沪工作。 

4、申报该项目的,必须同时提供外籍青年科学家的个人简历,包括:姓名、单位、部门、职务或职称、联络方式,国籍证明(护照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发表的论文和成果,以及在项目中所起的主要作用(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相应书面材料需扫描成电子版并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申报系统。 

5、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6、生命科学类项目的申请人在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时,必须在“二、研究内容和技术关键”栏目中首先说明项目研究是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等,还需说明是否已经获得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的批准。 

三、申报者权利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采纳。 

四、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网上填报项目建议书,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项目网上填报时间: 

该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7949:00,截止时间为201792116:30。市科委办事大厅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7920日至2017922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 

请申报老师918日前提交申请材料,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3、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中国上海”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 

2)网上政务大厅-审批事项-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五、其它说明 

本指南经评审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验收时一并提交《科技报告》和《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联系人:科技发展处国际合作办公室 闫佳宁 

电话:20325027      邮箱:yanjn@sari.ac.cn 

     

附件:“一带一路”青科项目和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重点支持的国家和地区 

    

附件:“一带一路”青科项目和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重点支持的国家和地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