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开票新政策
各部门、中心(实验室):
根据税务局相关规定:
1.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员工提交的报销单据内的增值税发票,无论专票与否,都须具备完整的购买方开票信息,已开票日期为准,否则该单据不予报销,我单位开票信息如下:
单 位 名 称: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
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7178346862
地 址、电话: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海科路99号 021-20325085
开户行及帐号:建设银行上海张江支行31001523211059123456
2.自2017年7月1日起,开具增值税发票,无论专票与否,都需提供完整的购买方开票信息(同一购买方只需提供一次),附在开票申请表后。
计划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