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通知

关于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征集中国-斯洛伐克科技合作委员会第8届例会交流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7-03-31 来源:科技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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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斯洛伐克共和国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七届例会议定书》,中斯政府间科技合作委员会第8届例会拟于2017年召开。现开始征集本届例会交流合作项目建议。

一、申报要求:

1、合作项目领域应符合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装备)研发/引进/走出去项目。

2、合作项目应于两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3、对于被列入本届例会议定书的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一次互访。项目所需其他经费由项目执行单位自筹。

二、申报办法

1、中国科技部和斯洛伐克教育科学研究体育部分别发布征集通知,中斯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向各自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双方提交材料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 

2、申报单位填写“中国-斯洛伐克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1)和“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2)。

3、“中国-斯洛伐克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加盖本单位和推荐部门公章,并报送至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亚非与独联体处。推荐部门是指申报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科技厅(委、局),或申报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各部委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中央级研究院所可直接申报项目。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的项目在评审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55日。 

  

联系人:科技处国际合作办公室闫佳宁(yanjn@sari.ac.cn

联系电话:20325027

 

附件: 1. 中国-斯洛伐克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

2. 项目基本信息表

中国-斯洛伐克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doc
项目基本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