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通知

关于转发院港澳台办关于征集2017年度中国科学院与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两院合作计划”申请的通知
时间:2017-01-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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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部门:

  为推动两岸在科技产业方面的合作,现征集2017年度我院与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简称:工研院)“两院合作计划”专项申请。

  “两院合作计划”主旨:通过本项合作计划,推动落实我院与台湾工研院共同开展技术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为加强两院科研人员互动往来,促成两岸合作研发项目,提供必要的经费资助。

  申报须知:

  1、我院的申报单位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两院各自发布征集通知,双方合作单位应分别向各自征集部门进行申报,单方申报项目无效。

  3、我院属单位提交的申报书项目名称、合作单位及负责人等信息必须与台湾合作伙伴申报内容一致。

  4、项目执行期为1年,如有延期必要,应在项目结束前两个月提出延期申请。

  5、资助经费应按实际需求提列,每个项目的资助上限为20万人民币。

  6、优先支持曾参与“两岸产业科技交流论坛”并有共同研发意向的项目。同等条件下,对台科技合作基地申报的项目优先。

  7、两院将分别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在共同协商确定支持的项目后,将立项通知发至各申请单位。未入选项目恕不另行通知。

  8、依据立项通知要求,计划执行单位须按时提交项目任务书。结题后应在一个月之内提交项目结题报告。

  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15日,请提交加盖公章的申请书(一式五份)报送科技处国际合作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申请书至yanjn@sari.ac.cn。

  

  联系人:闫佳宁 电 话:20325027

  附件:项目申请书

两院合作计划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