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通知

上海市2016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技术标准项目指南
时间:2016-07-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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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实验室: 

上海市科委于近日发布了“上海市2016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技术标准项目指南”。具体通知内容可通过下面链接访问相关网站: 

http://www.stcsm.gov.cn/gk/kxjgxm/ktsbzn/345207.htm 

一、征集范围 

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聚焦民生安全,建立若干重点方向的技术标准体系,形成一批支撑创新转化、促进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标准。

本年度重点支持: 

1、智能制造与新材料方向:工业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系统、北斗卫星导航、自升式钻井平台、医学影像诊疗设备、智能电网用户端设备系统、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生物医用高分子材料应用等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标准研究。  

2、生物医药方向:生物样本库样本质量控制、贵稀中药材质量鉴定、药品微生物鉴定、入境生物制品安全、食品中动物源性成分检测等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标准研究。

研究期限:2019731日前完成。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资质要求:在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  

2、申报单位必须有较强的研究团队和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前期研究基础,具备实施项目研究的必备条件。申报材料符合指南要求,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可行的研究方案。 

3原则上同一法人单位限报3,每位项目责任人限报1项。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4、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时,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国内外合作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涉及知识产权实施许可或知识产权转让的须提供相关复印件等材料。 

5、配套要求:除非营利组织外,其它单位自筹经费与市级财政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1:1 

6、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7、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按照链接中的要求,通过“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在线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打印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因涉及单位限项申报,请于201671812:00前提交至科技发展处,逾期未告知申报意向的,不予受理。由科技发展处组织院内遴选后统一报送至集中受理地点。 

联系人:科技发展处王晖 

联系方式:20350952   wanghui1@sari.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