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通知

关于转发《上海市2016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研发平台建设领域项目指南》的通知
时间:2016-02-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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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委于近日发布了上海市2016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研发平台建设领域项目指南,具体通知内容可通过下面链接访问相关网站http://www.stcsm.gov.cn/gk/kxjgxm/ktsbzn/343728.htm

一、征集范围

建设目标:面向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社会发展的公共服务需求,鼓励专业化、市场化运作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大型科学装置(设施)、外资研发机构等参与本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集成产业技术创新链相关优势资源,向社会提供研发设计、测试验证、中试放大等特色鲜明的专业技术服务,形成有特色、成规模的技术服务能力,探索科技服务市场化运营模式。

支持重点:软件开发与认证、智能制造、大数据、新能源与储能等领域的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建设期限:不超过2年

支持方式:验收后参加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择优予以“后补助”经费支持。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运营3年以上并加盟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实施项目的相应能力。

2、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进行申报。

3、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是内容真实的,且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具备领先的技术能力、特色鲜明的技术服务,对外服务用户数不少于50家,或不低于本市业内单位总数的50%,或年技术服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5、具备专业的技术成果储备和先进的技术研发设施,对外服务仪器设施总值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外服务场地面积不少于150平米。

6、具备专职、稳定的技术服务和管理人员队伍,领军人物为本市相关行业领域的技术带头人,且中高级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30%。

7、建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制定明确的共享、服务管理制度。上述申报条件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技术成果证明、资质证明以及近两年对外服务清单(含服务时间、单位、服务内容等)、管理制度等。

三、申报时间节点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按照链接中的要求,在线填报并提交可行性方案,并打印书面材料,于2016年3月13日17:00前提交至科技发展处,由科技发展处统一报送至集中受理地点。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科技发展处 杨春晖

联系方式:20325101 yangch@sari.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