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通知

关于转发《上海市2016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生物医药领域科技支撑项目指南》的通知
时间:2016-02-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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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委于近日发布了“上海市2016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生物医药领域科技支撑项目指南》,具体通知内容可通过下面链接访问相关网站http://www.stcsm.gov.cn/gk/kxjgxm/ktsbzn/343713.htm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生物和化学药物领域

方向1、创新药物临床前研究

研究目标:基于全新结构或作用机制的新药候选化合物,开展药理、药效、药代、安全性评价等临床前研究。优先支持前期已完成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和市科委项目任务的同一候选药物的后续研究。

研究内容:针对前期研究发现确有进一步研究开发价值的新药候选化合物,开展药理、药效、药代、安全性评价等临床前研究。

考核指标:完成临床前研究,获得临床试验申请受理号。

执行期限:2019年6月30日前。

经费额度:每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企事业单位。

  

方向2、创新药物临床研究

研究目标:完成新药临床试验,进入下一阶段的临床试验或申报新药证书。

研究内容:针对已获得的新药临床批文要求,开展各期临床试验。

考核指标: 完成当期临床试验并取得临床总结报告,或获得新药证书申报受理号。

执行期限:2019年6月30日前。

经费额度:I期临床试验每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Ⅱ期临床试验每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Ⅲ期临床试验每个项目不超过25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企事业单位,其中,新药Ⅱ、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由本市企业申报,并且在本市进行新药的产业化。

  

专题二、现代中药领域

方向1、中药新药临床前研究

研究目标:完成中药新药临床前研究。优先支持前期已完成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和市科委项目任务的同一候选药物的后续研究。

研究内容:针对临床疗效明确的中药院内制剂或有一定研究基础的多成分多靶点组分中药,开展药理、药效、药代、安全性评价等临床前研究。

考核指标:完成临床前研究,获得临床试验申请受理号。

执行期限:在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企事业单位

经费额度:每项不超过50万元。

方向2、中药新药临床研究

研究目标:完成新药临床试验,进入下一阶段的临床试验或申报新药证书

研究内容:针对已获得的中药新药临床批文要求,开展各期临床试验。

考核指标:完成当期临床试验并取得临床总结报告,或获得新药证书申报受理号。

执行期限:在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I期临床试验每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Ⅱ期临床试验每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Ⅲ期临床试验每个项目不超过25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企事业单位,其中,Ⅲ临床试验由本市企业申报,并且在本市进行新药的产业化。

  

专题三、医疗器械领域

支持II类以上(含II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

方向1、医疗器械实验室样品/样机研制

研究目标:验证医疗器械创新产品研发所涉及的前沿、关键技术问题,获得相关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研究内容:开展前沿关键技术和技术原理的验证研究及关键部件研发,并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疗器械实验室样品/样机。

考核指标:获得实验室样品/样机。

执行期限: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每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企事业单位。

  

方向2、医疗器械工程化样品/样机研制

研究目标: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疗器械工程化样品/机,并通过国家法定的医疗器械性能检测机构的检测,进入临床研究。

研究内容:研制中高端医疗器械产品的工程化样品/样机,并开展功能验证与优化,产品企业标准制订等方面研究。

考核指标:获得工程化样品/样机,并通过国家法定检测机构的检测。

执行期限:在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每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企业。

  

方向3:医疗器械的临床验证研究

研究目标:完成临床验证研究。

研究内容:针对已经完成工程化样机研制,并已通过国家规定的医疗器械性能检测,进入临床研究阶段的医疗器械开展临床研究,完成产品注册申报。

考核指标:获得临床验证报告,向国家食药监管局递交产品注册申请,并获得受理号。

执行期限:在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每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企业,并且在本市进行产品的产业化。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进行申报。

3、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4、申请人在填报项目建议书时,必须在“二、研究内容和技术关键”栏目中首先说明项目研究是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内国际合作,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出境,还需说明是否已经获得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的批准。

  

三、申报时间节点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按照链接中的要求,通过“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库申报系统”(http://project.shanghai.gov.cn)网上填报项目建议书,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于2016年3月10日17:00前提交至科技发展处,由科技发展处统一报送至集中受理地点。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科技发展处 王晖

联系方式:20350952 wanghui1@sari.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