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转化科学与工程重点实验室是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能源环境领域的组成部分,面向国家的重大能源战略需求,以“绿色碳科学及其低碳复合能源系统”为核心科学思路,围绕低碳战略和绿色碳科学理念,主要开展含碳资源高效转化及低碳利用的研发,以期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技术与解决方案。
根据低碳转化科学与工程重点实验室有关管理条例,本实验室开放课题主要面向国内外相关领域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目的在于加强相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促进学科交叉,促进新思想、新原理和新方法的产生和应用。
一、资助范围
实验室开放课题主要资助低碳转化领域意义较大且具有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课题。2016~2017双年度开放课题重点支持以下5个研究领域的研究,主要包括:C1催化与工程、含碳固体资源绿色转化利用、CO2捕获封存与利用、反应工程与反应器模拟和其它低碳转化前沿课题。
.C1催化与工程 研究C1分子(甲烷、CO、CO2、CH3OH)转化制燃料与化学品方面的基础和应用基础问题,侧重于H-C 和C-O 键高效活化与定向催化转化。建立和发展原位表征手段,实现在实际催化反应条件下对反应过程进行精准表征,深化对反应网络及构效关系的认识。
.含碳固体资源绿色转化利用 研究通过定向供能(如光、电等外场协同)和催化作用等手段,将含碳固体资源(如生物质、褐煤、微藻等)高效转化为燃料及高附加值化学品。
.CO2捕获封存与利用 研究高效CO2捕获材料与工艺技术和化学-生物转化利用以及封存驱气等核心技术和系统集成,侧重于CO2吸附-解吸与化学-生物转化利用。
.反应工程与反应器模拟 采用多尺度模型和流体力学方法,结合反应热力学、动力学及冷态实验,模拟多相流反应器,设计催化反应器及其工程验证。
.其它低碳转化前沿课题 围绕低碳转化过程,开展介观结构催化材料设计,纳米/生物催化和理论计算,膜分离与反应分离一体化,微纳-分维反应器, 以及微泡-多相流研究及其反应器等研究。
二、开放课题申请须知和管理办法
1.本次开放课题资助强度:5~10万元/项;申请时间:2016年1月1日至3月1日。
2.开放课题主要支持实验室及依托单位以外的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客座人员)与实验室固定人员合作进行研究的课题,由客座人员和固定人员共同申请,客座人员担任课题第一负责人,固定人员担任课题第二负责人。
3.凡具有副教授和副研究员以上职称、博士后经历或相应水平的国内外学者可与实验室固定人员合作提出申请,填写《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并由所在单位的学术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由课题第二负责人于2016年3月1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申请书》一式2份及电子版交于实验室。
4.由实验室学委会或专家组审定开放课题申请,建议拟资助课题和资助金额,实验室主任会议根据审定结果统一调整并报学委会会议通过后公布执行。
5.实验室开放课题由中科院下拨的专项经费-实验室运行费支出。课题资助金额专款专用。课题经费仅限于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内进行财务结算,经费的使用需符合国家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和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财务制度,并严格按预算执行。支付与课题直接有关的费用,支出科目主要包括:材料费、分析测试及加工费、发表文章版面费、不形成固定资产的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其中,差旅费主要是指参加学术会议进行学术交流费用,报销时需提供会议通知等相关证明材料。另外,材料费中严禁列支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若单项支出大于1000元时,请先与课题第二负责人(实验室固定人员)沟通,支出发票经第二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
三、课题结题和研究成果的归属
1.实验室通过第二负责人(实验室固定人员)加强对开放课的管理,开放课题承担者应在第一年年底提交阶段总结,对于无阶段总结、未按计划进行课题研究者,实验室主任有权调整课题资助额度或中止课题资助。第二年年终提交结题总结和研究成果(论文、专著、专利和奖项等)的复印件和电子版文件。
2.开放课题相关的论文和研究成果应同时署课题第一负责人所在单位名称和本实验室名称,并注明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标注课题编号)。如在国内外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研究论文,应将“中国科学院低碳转化科学与工程重点实验室或CAS Key Laboratory of Low-Coal Conversion Science & Engineering, Shanghai Advanced Research Institute,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写为作者单位之一,并注明本课题为“低碳转化科学与工程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项目(课题编号),supported by CAS Key Laboratory of Low-Coal Conversion Science & Engineering(No: XXX)”;如申请专利,专利权为申请人单位所有,如有本实验室的合作者,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应同为专利权人。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闻 霞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海科路100号9A分子楼低碳转化科学与工程重点实验室
邮 编:201210
电 话:021-20308005
传 真:021-20325034
电子信箱:wenx@sari.ac.cn
低碳转化科学与工程重点实验室
2015.12.22
中国科学院低碳转化科学与工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条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