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实验室:
为落实《中国科学院-吉林省政府联合推进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技术创新合作框架协议》精神,加快推进长吉图一体化、长东北建设,使中科院的科技成果与吉林省传统产业提升、战略新兴产业培育有机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吉林省人民政府设立了“吉林省与中国科学院科技合作高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简称省院合作资金)。
2016年省院合作资金的申报工作目前开始启动。由长春分院、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现转发申报指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及时登陆长春分院成果信息平台,在网上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并在线打印(一式三份),于12月28日前报送至科技发展处。
联系人:王晖 20350952 wanghui1@sari.ac.cn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本专项资金主要支持长春分院所属研究所(站)及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科学院域外研究所在吉林省实施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符合国家科技产业政策和吉林省振兴老工业基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二)项目的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实现产业化的基础。
(三)项目的市场前景好,目标产品明确,市场容量大,竞争力强。在实施期内,能够较快形成较大的产业规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且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对吉林省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经济竞争力起到推动作用。
(四)项目必须与吉林省企业合作,并已签订合作协议。
(五)研究开发项目的周期原则为2年,至多不超过3年。
二、项目支持范围
(一)支持方向以吉林省汽车产业、石化产业、现代农业、电子信息产业、光电子产业、生物医药产业、冶金建材业、新材料和新能源业、装备制造业等9大产业为重点。
(二)支持高新技术的产业化研发,推动其应用与产业化,引领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加速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实现高新技术在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的科技支撑作用。
(三)支持“长东北科技创新中心”和“长春中俄科技园”等孵化器的相关产业化项目。
(四)支持“吉林省汽车电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吉林省光电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吉林省化工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相关产业化项目。
三、项目申报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登陆长春分院成果信息平台,按照网上申报说明,积极申报。请登录: www.ccbip.cn 。
材料要求:
1、网上提交电子版;
2、在线打印,一式三份,封皮为普通白色120克皮(封皮不盖章),胶装;
3、申请书开题起止时间为立项年度的次年1月至第三年度的12月;
附件2.吉林省与中国科学院科技合作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3.项目系统使用说明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