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上海市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项目和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5-10-09 来源:科技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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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上海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培养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和推进上海产业跨越发展的优秀科技人才及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上海市科委近期启动2016年度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和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请登录“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查询)。两类计划项目均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我院今年每类限报1 

请我院申请者下载并离线填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申请书》及《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明星计划(A类)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及附件2),于20151020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科技发展处,由科技发展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统一进行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递交。 

科技发展处联系人:王晖,联系电话:20350952wanghui1@sari.ac.cn 

相关注意事项:  

  1. 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 

1. 申请者应具有教授或相当于教授级的专业技术职称,一般应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且须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 

2. 本年度继续关注带头人对学科和团队建设的推动作用,注重责任人对团队中青年人才的培育,通过“一带一”的培养,依托项目的实施,提升团队中青年骨干的科研创新能力。“一带一”培养对象为年龄在40周岁以下(指197611日以后出生)的在编在岗科研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教授及以下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且未主持过省部级(含)以上相关人才计划项目,要求作为第二责任人参与项目申报。 

3. 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指196611日以后出生) 

  1. 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 

1. 启明星计划(A类)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并有主持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截至201611日未满35周岁(198111日以后出生)。 

2. 已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科委人才计划项目尚未结题验收者及已入选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者,不得申报此计划。 

附件1-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申请书(V1.0版).docx
附件2-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明星计划(A类)项目申请书(V1.0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