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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现发布以下五则项目申请指南。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按照指南的要求,在规定日期前完成离线预申请同时打印申请表格,提交至科技发展处国际合作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报送至集中受理地点。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科技发展处国际合作办公室 闫佳宁
联系方式:20325027 yanjn@sari.ac.cn
一、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加拿大魁北克自然科学与工程研究基金会(FRQNT)合作交流项目申请指南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7/info48462.htm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按照指南的要求,在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离线预申请同时打印申请表格,提交至科技发展处国际合作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报送至集中受理地点。
指南内容摘要:
1. 资助领域:
1. 地质与气候变化(Geology and climate change),主要涵盖在气候影响下的外部地球动力学研究,具体包括:
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气候变化特征及其对水循环的影响(Knowledge of the past, the present and the future of climate and its influence on the water circuit)(申请代码:D01、D02或D05);
气候状况、陆地水文系统和冰冻圈系统(Knowledge of climate regimes, terrestrial hydrosystems and cryosystems)(申请代码:D01或D05);
在气候变化的背景下,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影响(The influence of human beings on natural resources in a context of climate change)(申请代码:D05);
气候对火灾、滑坡泥石流等陆面扰动状况的影响(The influence of climate on terrestrial disturbance regimes, e.g.: fires, landslides, etc)(申请代码:D01、D02或D05)。
2. 光学与光子学(Optics and photonics)(申请代码:A0404)。
2. 资助项目数及强度:两个领域共计资助不超过3项,中方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为150万元/项/2年。
二、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7/info48429.htm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按照指南的要求,在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离线预申请同时打印申请表格,提交至科技发展处国际合作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报送至集中受理地点。
指南内容摘要:
1. 资助领域:
1) 数学、力学、信息学(Mathematics, Mechanics and Informatics);
2) 物理、天文(Physics and Astronomy);
3) 化学、材料科学(Chemistry and Materials Sciences);
4) 生物学、医学(Biology and Medical Sciences);
5) 地球科学(Earth Sciences);
6) 电信、计算机科学(Telecommunications and Computer Science);
7) 工程科学(Fundamentals of Engineering Sciences);
8) 管理科学(Management Sciences)。
2. 资助强度:对双方共同批准的每个项目给予最多9万元资助,分两个年度拨付。
三、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征集指南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7/info48499.htm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按照指南的要求,在2015年7月20日前完成离线预申请同时打印申请表格,提交至科技发展处国际合作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报送至集中受理地点。
指南内容摘要:
1. 资助领域:经双方协商,2015年度NSFC-NRF(中韩)合作研究项目的合作领域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材料”(New and Renewable Energy materials), 例如基于电化学电池的能源存储材料(Energy-storage materials based on electrochemical cells)和利用压电材料获取能源(Energy harvesting withpiezoelectrics),申请代码为E0210。
2. 资助项目数及强度:2015年资助的合作研究项目数为2个以内,NSFC向中方科学家提供每项200万元以内的资助经费,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等。NRF向韩国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四、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瑞典研究理事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7/info48464.htm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按照指南的要求,在2015年8月17日前完成离线预申请同时打印申请表格,提交至科技发展处国际合作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报送至集中受理地点。
指南内容摘要:
1. 资助领域:
1) Disease due to environmental impact or life style factors.
2) Treatment of chronic disease.
2. 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瑞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70万瑞典克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国研究人员赴瑞典的国际旅费和瑞典研究人员来华的住宿费、伙食费及城市间交通费,以及中瑞双边的小型研讨会。瑞典研究理事会资助内容包括人员交流互访、小型双边研讨会、联合出版物或其他信息传播费用,以及每年不超过7.5万瑞典克朗的项目研究经费(如小型设备及耗材等)。
五、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项目指南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7/info48472.htm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按照指南的要求,在2015年9月1日前完成离线预申请同时打印申请表格,提交至科技发展处国际合作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报送至集中受理地点。
指南内容摘要:
1. 资助领域: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日本学术振兴会(JSPS)的双边合作协议,双方每年共同资助合作与交流项目,包括合作交流项目和双边学术研讨会。经双方协商,2016年度将共同资助合作项目14项,其中合作交流项目10项,双边研讨会4个(其中2个在中国举办,2个在日本举办)。
2. 资助强度:对于获准立项的合作交流项目,NSFC将向中方申请人提供中方科学家访问日本的双程机票费和接待日方科学家访华的生活费和城市间交通费;JSPS将向日方申请人提供日方科学家访问中国的双程机票费和接待中方科学家访日的生活费和城市间交通费。每年每方的交流量不超过60人天。NSFC向每个项目的中方申请人提供20万元人民币的专项经费资助,用于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中方申请人应据此与日方合作伙伴共同商定互访交流计划。合作交流项目的期限为2年9个月,从2016年4月至201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