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助学金设置
研究生奖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中科院奖学金、国科大学业奖学金、研究院奖学金、助研助管岗位津贴、高研院社会奖学金七部分组成。奖助学金按照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两个层次分别设立。
二、奖助学金发放对象
研究生奖助学金发放对象为高研院正式学籍注册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生按学籍注册类别对待。高研院与上海大学、上海科技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参照享受奖助学金特殊补贴及助研助管岗位津贴部分。
三、奖助学金结构与标准
(一)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财政拨款统一标准实行,现行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生,硕士研究生500元/月·生。资助标准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对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的动态调整而适时调整。由国科大按高研院全日制在籍人数逐月发放。
(二)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奖励现行标准为博士生30000元/年·生,硕士生20000元/年·生。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每年评审一次,由高研院院内组织初审,国科大核准后一次性发放。
(三)中科院奖学金
中科院奖学金是指中国科学院设立的各类优秀奖学金,按照中科院设立及冠名联合设立的相关意愿和要求,由中科院教育主管部门、国科大及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统筹安排,按年度组织评选发放。
(四)国科大学业奖学金
仅面向2014年9月及以后入学并在规定学制内的高研院全日制研究生(2014年9月前入学的研究生不缴纳学费,无该项奖学金)。经费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和国科大学费收入。国科大学业奖学金按照博士、硕士研究生类别分设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严格限制两个等级的人数比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选,等级奖励标准为:
类别 |
合格等级 |
不合格等级 |
博士研究生 |
13000元/年·生 |
0-6000元/年·生 |
硕士研究生 |
8000元/年·生 |
0-4000元/年·生 |
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原则上均评为合格等级,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根据学业成绩、日常行为表现及道德表现、助研助管岗位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学业奖学金等级动态评定。研究生在校期间发生违反研究生管理规定情况的,下一年国科大学业奖学金评定为不合格等级。国科大学业奖学金于每年9月集中评选,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国科大,由国科大一次性将奖学金直接发放给获奖研究生。
(五)研究院奖学金
研究院奖学金由高研院统一拨付,用于辅助保障我院研究生研究工作、在校学习和生活,分为基本部分及特殊补贴部分。高研院与上海大学、上海科技大学研二、研三校际联培生参照享有研究院奖学金特殊补贴部分,由研究生导师课题经费提供。研究生在校期间发生违反研究生管理规定情况的,扣发或停发研究院奖学金
(六)助研、助管岗位津贴
高研院研究生“三助”岗位主要有助研、助管两类,面向所有高研院研究生、校际联培生设立。助研承担导师负责的科研项目中的部分工作;助管负责协助承担院研究生管理等工作。助研岗位依托于科研项目,由各课题组(导师)根据所承担的科研项目情况设立、确定人选。助管岗位由院研究生主管部门根据研究生教育情况设立,鼓励学生勤工俭学、综合发展。
(七)高研院社会奖学金
第二十六条 高研院社会奖学金为国内外企业、社会团体、社会基金会或个人在高研院冠名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研究生,面向对象为高研院全日制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社会奖学金按照相关评定办法,根据冠名设立的相关意愿和要求,由研究生处组织评选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