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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统计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2009年党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中国科学院填报《党风建设工作情况统计表》的要求,现将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廉政建设情况统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将作风建设与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机关牢固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努力做到务实、清廉的良好作风。尤其加强对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
二、深入治理领导干部及机关职员收送现金、代金券(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问题。凡有收受50元以上礼金及等值礼券,或价格不明礼品者,请自觉及时送交综合办公室并登记。
三、坚决遏制奢侈浪费之风,健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目前高研院将每半年填报《党风建设工作情况统计表》报上海分院,分院审查并报送中科院监察审计局党风建设室。
统计事项包括:
(一)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处理人数);
(二)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主动上交人数、主动上交金额、查处金额、处理人数);
(三)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规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就业、投资入股、经商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查处金额、处理人数);
(四)纠正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经商办企业问题(申报登记人数、纠正人数、处理人数);
(五)治理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问题(查处套数、面积、人数);
(六)领导干部主动申报有关情况(配偶及子女因私出国/境次数、配偶及子女到国/境外定居人数);
(七)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问题(超编车数量、超标车数量、处理人数);
(八)治理“小金库”工作(清理违规资金、处理人数);
(九)查处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有关政策规定行为(查处金额、处理人数);
(十)治理党政机关违规修建楼堂馆所问题(查处案件数量、查处楼堂馆所面积、处理人数);
(十一)执行“三谈两述”和函询制度(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函询);
(十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单位数量、处理人数)。
四、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签署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责任人必须确实履行职责,在各部门内部开展教育工作,使全员充分认识全面加强新形势下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提高加强作风建设的自觉性。责任人对本部门廉政建设全面负责,对部门内所有人员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没有履行好职责导致部门及人员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以及利用其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发生大案要案等问题,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